根据现行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说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该项目应根…
笔者在实务中发现,一些跨行业企业在适用政策过程中,容易弄错投资收益的计算口径,从而引发一系列税务风险。相关企业对此应高度关注。
大连五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佳国际)曾因一张意外流入的假发票而受到税务部门处罚,在相关记录被公开后,公司业务一度受到不小的影响。
商品混凝土行业是建筑业的重要配套领域,其生产经营具有原材料购进渠道多、销售周期短、资金流动快等特点,一些企业存在隐匿收入、虚增成本、申报滞后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阜康市税务局结合商品混凝土行业特点,采取数据共享、构建指标模型、分类辅导培训等举措,推动行业…
国税总局2025年15号、17号公告构筑的“穿透式监管”体系即将在10月1日正式生效。新规不仅彻底封堵了“买单出口”的灰色操作空间,更将对2025年1-9月期间已发生的买单出口业务进行追溯核查。
“其他应收款”不是企业的“避税天堂”,处理不当反而容易成为税务稽查的“突破口”。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定期清理款项,是规避相关税务风险的根本之道。
设定视同应税交易条款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多收税,而是为了维持增值税链条的连续性,这就像是一场接力赛,每一棒都要稳稳地传递下去。此外,设定视同应税交易条款的另一个目的 ,也有“反避税”的含义在里面,防止明明销售了却谎称无偿赠送,从而少缴增值税。
为加强出口环节的税收征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要求出口企业拆分申报自营、委托出口及受托代理费收入明细,且创设第七条信息报送义务,即代理出口企业必须向税务机关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信息及代理出口金额,若未准确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信息,则应作为自营方式,…
“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
当前,适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纳税人,第二类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第三类是其他纳税人。近期,有纳税人向笔者咨询,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策生效后,资管产品管…
建议仿照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以某一时点纳税人尚未抵减的预缴税款为基数,允许纳税人申请增量预缴税款退还;待制度成熟以及实际需要,允许纳税人申请存量预缴税款一次性退还。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十四五”时期,税收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在稳预期、促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
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明确提出“筑牢数据根基、提升服务质效”的要求。
展望“十五五”,需进一步提升税收政策确定性,以增强宏观政策的有效性,进而提升经济运行的稳定性。
共2391条记录上一页1234...160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