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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个转企”注销登记的关键环节之一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史季 李书婵 李晗

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税务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的经营主体6.1万户,同比增长134.4%,“个转企”的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笔者提醒,“个转企”过程中,清税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

  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税务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的经营主体6.1万户,同比增长134.4%,“个转企”的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笔者提醒,“个转企”过程中,清税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

  纳税人办理“个转企”,首先需要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注销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开具清税证明;之后向登记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通过直接变更或者“注销+设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个转企”登记。以沈阳市为例,纳税人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个转企”登记一件事平台,完成“个转企”登记营业执照办理,同步办理企业印章刻制、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申领发票等关联事项。

  笔者发现,“个转企”涉税业务过程中,耗时最长的环节往往是注销登记,同时可能存在未办结事项而导致操作失败等问题。笔者提醒,纳税人在办理“个转企”手续前,可以先在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查询自己账户是否有未申报税费、未处理违法违章等未办结事项,然后再进行即办注销。办理注销登记过程中,纳税人如遇不确定事项,可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线上咨询,或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清税作为“个转企”注销登记的关键流程,是经营主体完成转型的必经前置环节。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操作习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其中,线上办理方式下,纳税人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状态信息报告”模块中选择“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即办注销通过的,可在“下载文书”页面下载清税证明,即办注销没有通过的,则表示存在未办结事项。

  针对未办结事项,纳税人还需分情况处理。如未办结事项为非提示类事项,纳税人可在弹出的未办结事项告知界面选择直接办理,跳转到未办结业务,办理完成后重新进入清税操作流程;也可选择暂不办理,优先签署承诺书,由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或部分省级税务App(如广东税务App、辽宁税务App等)扫码实名认证,承诺在期限内办结事项,即可下载清税证明。如未办结事项为提示类事项,纳税人须将未申报税费、未处理违法违章等事项办理完结,方可继续进入清税操作流程。在办结过程中纳税人如遇到问题,可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寻求帮助。

  线下办理方式下,纳税人需要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经窗口核查申报缴纳情况,确认无未办结事项后,当场出具清税证明。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地区线下办理时,可能存在细节化差异,实际办理时,纳税人应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办理。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办理清税,应当首先自行核实是否存在未申报税费和违法违章行为,选择签署承诺书完成清税的纳税人,务必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相关事项,避免因材料不全或存在未办结事项影响办理效率。

  纳税人“个转企”后,应重视提升税务合规能力——要注意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加强发票管理,严格区分不同合作商的开票要求,避免因发票使用不当引发税收风险;关注政策动态,通过税务机关官方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政策,避免税费优惠政策错享漏享;出现不确定的涉税事项,应及时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沈阳市浑南区税务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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