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企业普遍存在“业税孤岛”问题,税务内控多局限于后端记账报税,未前置嵌入业务流程。
大企业税务内控不是单纯的财务合规,而是企业防控风险的“免疫系统”。当前大企业普遍存在“业税孤岛”问题,税务内控多局限于后端记账报税,未前置嵌入业务流程。这一问题将会推高企业合规成本,滋生涉税风险,难以适配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一是内控节点后置,缺乏前置业务监管。现有税务内控多集中于账务处理、纳税申报等后端环节,对合同签订、采购销售、项目投资等前端业务缺乏前置管控,导致“前端失管、后端补漏”的被动应对。笔者在实践中也发现,大量涉税风险源于业务端操作不规范,事后整改成本高。
二是数据标准不一,业税数据难以归集。大企业虽普遍上线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但偏重经营核算,缺乏税务顶层设计,业务、财务、税务数据标准不统一,海量经营数据无法实现标准化归集与全程可追溯,导致内控效果不佳。同时,税企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难以精准掌握企业真实经营状况,数智化监管与服务效能未能充分释放。
三是缺乏刚性约束,集团内控难以落地。大型企业集团层级复杂,总部标准化合规制度在多层级传导中易弱化变形。此外,传统企业治理中,税务合规常被归为成本管控环节,部分企业管理层重效益、轻合规。这些因素使得部分下级企业受短期业绩考核及局部利益影响,选择性执行合规制度,既破坏企业内部合规生态,又扰乱市场税收公平秩序。
结合基层税务机关实践,笔者认为需从制度流程、数字技术、组织管控、合规文化等维度同步发力,构建税企协同、全域覆盖的新型税务内控体系。
一是推行嵌入式内控,前移管控关口。引导企业构建全域业税协同治理模式,将涉税合规审查设置为合同签订、项目立项、大宗交易的前置必经程序。税务部门形成内控指标并推送给企业,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将指标嵌入ERP系统,构建实时扫描、自动预警、即时阻断的智能风险防控机制。例如,青岛市税务部门立足企业经营场景,编制涵盖税费政策、发票管理、数据校验等类型的企业内控指标清单,辅导企业完成指标嵌入,有效从源头防范不合规业务。
二是深化税企直连,打通数据壁垒。积极拓展乐企平台应用场景,构建税企数据协同共治模式,推动企业搭建集团级税务数据中台。统一业务、财务、税务数据口径与标准,在严守数据安全前提下,打通税企常态化数据交互渠道,实现业务实时发生、数据同步传递、风险即时预警的动态管控,以数智化手段破除“业税孤岛”,提升企业自主风控水平。
三是实施穿透式管理,强化信用联动。推动企业建立常态化穿透式内控监管机制,税务机关定期开展企业集团税务健康体检,出具内控意见书,协助企业排查薄弱环节、识别风险,辅导企业优化流程、补齐短板。将内控落地成效与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深度挂钩。
四是树立合规增值理念,培育遵从生态。健全税企互信共治机制,对内控完善、遵从度高的企业,精准提供涉税事先裁定、绿色通道等守信激励服务。税务机关出台合规容错清单,对非主观故意且已履行税务合规程序的轻微涉税差错,依法适度容错免责,引导企业从被动避险转向主动遵从。探索将税务内控水平纳入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体系,推动税收合规转化为企业治理软实力,提升企业市场认可度与品牌价值,实现税收合规增值。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伴随税收治理环境持续演变,税务合规的价值内涵应不断拓展,逐步由侧重风险防范的基础管理事项,转变为企业现代化治理的关键组成部分;税法遵从也应在守住合规底线的基础上,逐步成为企业主动锻造的核心竞争力。
自2026年2月《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施行以来,该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实施方案,将《条例》关于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监督贯通协同等方面的要求,细化为6大类22项任务56个具体举措,持续加强和规范执法监督。
在税务行政复议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形:纳税人因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处理等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作为被申请人的税务机关自查发现问题,主动撤销了原行政行为。
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细化自我纠正、调解、释法说理、多元审理等制度,确立了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为税务行政复议提供了更有效的制度标尺。
大企业税务内控不是单纯的财务合规,而是企业防控风险的“免疫系统”。当前大企业普遍存在“业税孤岛”问题,税务内控多局限于后端记账报税,未前置嵌入业务流程。这一问题将会推高企业合规成本,滋生涉税风险,难以适配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一是内控节点后置,缺乏前置业务监管。现有税务内控多集中于账务处理、纳税申报等后端环节,对合同签订、采购销售、项目投资等前端业务缺乏前置管控,导致“前端失管、后端补漏”的被动应对。笔者在实践中也发现,大量涉税风险源于业务端操作不规范,事后整改成本高。
二是数据标准不一,业税数据难以归集。大企业虽普遍上线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但偏重经营核算,缺乏税务顶层设计,业务、财务、税务数据标准不统一,海量经营数据无法实现标准化归集与全程可追溯,导致内控效果不佳。同时,税企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难以精准掌握企业真实经营状况,数智化监管与服务效能未能充分释放。
三是缺乏刚性约束,集团内控难以落地。大型企业集团层级复杂,总部标准化合规制度在多层级传导中易弱化变形。此外,传统企业治理中,税务合规常被归为成本管控环节,部分企业管理层重效益、轻合规。这些因素使得部分下级企业受短期业绩考核及局部利益影响,选择性执行合规制度,既破坏企业内部合规生态,又扰乱市场税收公平秩序。
结合基层税务机关实践,笔者认为需从制度流程、数字技术、组织管控、合规文化等维度同步发力,构建税企协同、全域覆盖的新型税务内控体系。
一是推行嵌入式内控,前移管控关口。引导企业构建全域业税协同治理模式,将涉税合规审查设置为合同签订、项目立项、大宗交易的前置必经程序。税务部门形成内控指标并推送给企业,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将指标嵌入ERP系统,构建实时扫描、自动预警、即时阻断的智能风险防控机制。例如,青岛市税务部门立足企业经营场景,编制涵盖税费政策、发票管理、数据校验等类型的企业内控指标清单,辅导企业完成指标嵌入,有效从源头防范不合规业务。
二是深化税企直连,打通数据壁垒。积极拓展乐企平台应用场景,构建税企数据协同共治模式,推动企业搭建集团级税务数据中台。统一业务、财务、税务数据口径与标准,在严守数据安全前提下,打通税企常态化数据交互渠道,实现业务实时发生、数据同步传递、风险即时预警的动态管控,以数智化手段破除“业税孤岛”,提升企业自主风控水平。
三是实施穿透式管理,强化信用联动。推动企业建立常态化穿透式内控监管机制,税务机关定期开展企业集团税务健康体检,出具内控意见书,协助企业排查薄弱环节、识别风险,辅导企业优化流程、补齐短板。将内控落地成效与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深度挂钩。
四是树立合规增值理念,培育遵从生态。健全税企互信共治机制,对内控完善、遵从度高的企业,精准提供涉税事先裁定、绿色通道等守信激励服务。税务机关出台合规容错清单,对非主观故意且已履行税务合规程序的轻微涉税差错,依法适度容错免责,引导企业从被动避险转向主动遵从。探索将税务内控水平纳入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体系,推动税收合规转化为企业治理软实力,提升企业市场认可度与品牌价值,实现税收合规增值。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