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更加适配的税收制度降低服务出口的成本、准确判断跨境服务的征税权归属、进一步提升跨境涉税服务便利度,成为税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课题。
建立更加适配的税收制度降低服务出口的成本、准确判断跨境服务的征税权归属、进一步提升跨境涉税服务便利度,成为税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课题。
9月9日至13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在北京举办。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首场国家级服务贸易综合型展会,本届服贸会紧扣“扩大开放、深化合作、引领创新”的功能定位,首次设置出海专区和中小企业展览专区,集中展示服务出海、技术出海等领域的创新成果。在当前数字技术加速应用、服务业开放不断深化和“中国服务”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的背景下,服务贸易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的重要动力。
“中国服务”出海新格局对税收提出新的课题。与货物贸易相比,服务具有无形性、跨地域性和交付方式多样等特点,特别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研发设计、软件、知识产权、文化等服务可以在线跨境交付。服务贸易从“人随服务走”越来越多地转向“服务在线走”,这不仅改变了贸易方式,也使跨境交易的发生地、消费地和价值创造地变得更加复杂。如何建立更加适配的税收制度降低服务出口的成本、如何准确判断跨境服务的征税权归属、如何进一步提升跨境涉税服务便利度,成为税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课题。
服务出口的“含知量”“含数率”不断提升,税收政策需要更加适应服务贸易无形化、数字化的新特点。过去谈出口税收支持,更多围绕看得见、摸得着的货物展开,货物是否离境、出口金额多少,通常存在较为清晰的海关凭证和物流记录。但研发设计、软件、信息系统、知识产权等服务出口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离境”,合同签订、服务提供、成果交付和资金结算还可能分别发生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当前,知识密集型服务作为服务出口的重要增长点,如何准确识别服务出口、判定消费地,并在防范风险的同时降低企业证明成本,对税制规则和征管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服务贸易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税收政策需要更加适应“产品+服务”的新模式。当前越来越多企业“走出去”,不是简单出售一台设备、一件产品,而是同时输出研发设计、软件系统、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售后维护和整体解决方案,货物和服务的边界正在发生变化。税收制度需要更加准确地识别不同交易的经济实质,减少因业务模式创新产生的不确定性,使税收政策更好地服务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服务贸易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税收日益成为营商环境和制度型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涉及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流动,对规则透明度、政策稳定性和国际协调的要求更高。当前,我国已经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十五五”规划纲要也进一步提出,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跨境服务限制,并明确推进税务等监管创新。对于跨境经营主体而言,清晰、稳定、可预期的税收规则,本身就是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是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的第一年,相关税收规则得到进一步规范,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稳定的法治保障。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明确,境内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等跨境服务适用零税率;向境外单位转让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以及国际运输等服务,同样适用零税率。这充分体现了增值税的消费地征税原则,对于在境外消费的服务,尽可能消除国内增值税因素,使“中国服务”以不含国内增值税的成本进入国际市场。随着服务出口规模扩大,这一制度安排对于增强我国服务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升。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鼓励服务出口,增强运输、旅行等服务国际竞争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面对服务贸易新一轮战略机遇期,税收支持也需要从“有没有”进一步转向“准不准、快不快、稳不稳”。
更好发挥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作用,增强服务出口国际竞争力。根据服务贸易数字化、无形化发展的特点,持续优化跨境服务零税率政策执行机制。特别是针对研发设计、软件、信息技术、知识产权等知识密集型服务,探索进一步完善服务发生地、境外消费等事项的判定标准和证明体系,健全税务、商务、外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减少重复提交材料,让符合条件的服务出口企业更加便利地享受政策。
从支持“货物出口”进一步转向支持“货物+服务”协同出海。依托中国制造业优势,鼓励企业从产品出口向技术、品牌、标准和整体解决方案输出升级。对此,应进一步适应制造业服务化趋势,对设备、软件、技术服务、售后运维等组合型跨境业务提供更加清晰的税收政策指引,降低企业因交易结构复杂产生的税收不确定性,更好支持“中国制造”与“中国服务”协同走出去。
把提升税收确定性作为优化服务贸易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对于跨境经营企业,能否提前准确判断跨境交易的纳税义务,是企业决策的重要一环。应进一步优化跨境涉税事项政策指引和专业服务,对研发、知识产权、数字服务等复杂跨境交易增强政策解释的一致性和可预期性,帮助企业降低跨境税收合规成本。
更好发挥国际税收服务企业“走出去”的作用。随着越来越多的我国服务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税收支持应进一步延伸至境外。应更好发挥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等机制的作用,加强国别税收信息服务和跨境涉税辅导,帮助企业了解东道国税收制度、增强国际税收风险防范能力。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在数字经济等领域推动形成更具包容性和协调性的税收治理框架,为我国服务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创造更加公平、稳定的税收环境。
进入“十五五”,税收服务高水平开放和贸易强国建设的着力点,应进一步转向降低跨境税收成本、提高政策确定性、提升征管便利度、服务企业全球经营,以更加规范、精准、高效的税收制度和服务,为中国服务“走出去”减负担、增确定性、添竞争力。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社社长)

伴随税收治理环境持续演变,税务合规的价值内涵应不断拓展,逐步由侧重风险防范的基础管理事项,转变为企业现代化治理的关键组成部分;税法遵从也应在守住合规底线的基础上,逐步成为企业主动锻造的核心竞争力。
自2026年2月《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施行以来,该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实施方案,将《条例》关于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监督贯通协同等方面的要求,细化为6大类22项任务56个具体举措,持续加强和规范执法监督。
在税务行政复议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形:纳税人因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处理等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作为被申请人的税务机关自查发现问题,主动撤销了原行政行为。
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细化自我纠正、调解、释法说理、多元审理等制度,确立了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为税务行政复议提供了更有效的制度标尺。
建立更加适配的税收制度降低服务出口的成本、准确判断跨境服务的征税权归属、进一步提升跨境涉税服务便利度,成为税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课题。
9月9日至13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在北京举办。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首场国家级服务贸易综合型展会,本届服贸会紧扣“扩大开放、深化合作、引领创新”的功能定位,首次设置出海专区和中小企业展览专区,集中展示服务出海、技术出海等领域的创新成果。在当前数字技术加速应用、服务业开放不断深化和“中国服务”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的背景下,服务贸易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的重要动力。
“中国服务”出海新格局对税收提出新的课题。与货物贸易相比,服务具有无形性、跨地域性和交付方式多样等特点,特别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研发设计、软件、知识产权、文化等服务可以在线跨境交付。服务贸易从“人随服务走”越来越多地转向“服务在线走”,这不仅改变了贸易方式,也使跨境交易的发生地、消费地和价值创造地变得更加复杂。如何建立更加适配的税收制度降低服务出口的成本、如何准确判断跨境服务的征税权归属、如何进一步提升跨境涉税服务便利度,成为税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课题。
服务出口的“含知量”“含数率”不断提升,税收政策需要更加适应服务贸易无形化、数字化的新特点。过去谈出口税收支持,更多围绕看得见、摸得着的货物展开,货物是否离境、出口金额多少,通常存在较为清晰的海关凭证和物流记录。但研发设计、软件、信息系统、知识产权等服务出口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离境”,合同签订、服务提供、成果交付和资金结算还可能分别发生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当前,知识密集型服务作为服务出口的重要增长点,如何准确识别服务出口、判定消费地,并在防范风险的同时降低企业证明成本,对税制规则和征管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服务贸易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税收政策需要更加适应“产品+服务”的新模式。当前越来越多企业“走出去”,不是简单出售一台设备、一件产品,而是同时输出研发设计、软件系统、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售后维护和整体解决方案,货物和服务的边界正在发生变化。税收制度需要更加准确地识别不同交易的经济实质,减少因业务模式创新产生的不确定性,使税收政策更好地服务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服务贸易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税收日益成为营商环境和制度型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涉及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流动,对规则透明度、政策稳定性和国际协调的要求更高。当前,我国已经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十五五”规划纲要也进一步提出,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跨境服务限制,并明确推进税务等监管创新。对于跨境经营主体而言,清晰、稳定、可预期的税收规则,本身就是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是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的第一年,相关税收规则得到进一步规范,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稳定的法治保障。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明确,境内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等跨境服务适用零税率;向境外单位转让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以及国际运输等服务,同样适用零税率。这充分体现了增值税的消费地征税原则,对于在境外消费的服务,尽可能消除国内增值税因素,使“中国服务”以不含国内增值税的成本进入国际市场。随着服务出口规模扩大,这一制度安排对于增强我国服务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升。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鼓励服务出口,增强运输、旅行等服务国际竞争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面对服务贸易新一轮战略机遇期,税收支持也需要从“有没有”进一步转向“准不准、快不快、稳不稳”。
更好发挥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作用,增强服务出口国际竞争力。根据服务贸易数字化、无形化发展的特点,持续优化跨境服务零税率政策执行机制。特别是针对研发设计、软件、信息技术、知识产权等知识密集型服务,探索进一步完善服务发生地、境外消费等事项的判定标准和证明体系,健全税务、商务、外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减少重复提交材料,让符合条件的服务出口企业更加便利地享受政策。
从支持“货物出口”进一步转向支持“货物+服务”协同出海。依托中国制造业优势,鼓励企业从产品出口向技术、品牌、标准和整体解决方案输出升级。对此,应进一步适应制造业服务化趋势,对设备、软件、技术服务、售后运维等组合型跨境业务提供更加清晰的税收政策指引,降低企业因交易结构复杂产生的税收不确定性,更好支持“中国制造”与“中国服务”协同走出去。
把提升税收确定性作为优化服务贸易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对于跨境经营企业,能否提前准确判断跨境交易的纳税义务,是企业决策的重要一环。应进一步优化跨境涉税事项政策指引和专业服务,对研发、知识产权、数字服务等复杂跨境交易增强政策解释的一致性和可预期性,帮助企业降低跨境税收合规成本。
更好发挥国际税收服务企业“走出去”的作用。随着越来越多的我国服务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税收支持应进一步延伸至境外。应更好发挥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等机制的作用,加强国别税收信息服务和跨境涉税辅导,帮助企业了解东道国税收制度、增强国际税收风险防范能力。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在数字经济等领域推动形成更具包容性和协调性的税收治理框架,为我国服务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创造更加公平、稳定的税收环境。
进入“十五五”,税收服务高水平开放和贸易强国建设的着力点,应进一步转向降低跨境税收成本、提高政策确定性、提升征管便利度、服务企业全球经营,以更加规范、精准、高效的税收制度和服务,为中国服务“走出去”减负担、增确定性、添竞争力。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社社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