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税收合作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加勒比地区正在从传统的离岸低税中心,加速转向主动对接并适应国际税收新规则。这一方向与全球税收治理从“逐底竞争”迈向“底线公平”的整体趋势高度契合。
在国际税收合作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加勒比地区正在从传统的离岸低税中心,加速转向主动对接并适应国际税收新规则。这一方向与全球税收治理从“逐底竞争”迈向“底线公平”的整体趋势高度契合。
7月30日—31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与加勒比共同体/加勒比税收管理组织、英联邦税收管理员协会、美洲税收管理中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加勒比区域技术援助中心及世界银行集团,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联合举办加勒比税收与发展区域会议。会议围绕全球最低税与税收激励、旅游业税收、税收管理现代化以及国际税收透明度标准实施等议题开展交流。
在国际税收合作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加勒比地区正在从传统的离岸低税中心,加速转向主动对接并适应国际税收新规则。
全球最低税成为区域税制重塑的重要议题
长期以来,加勒比地区是全球重要的离岸金融与低税辖区聚集地,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等辖区以零税率或极低税率吸引跨国投资,税收激励构成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然而,随着全球最低税(GloBE)规则的落地实施,15%的有效最低税率实质上压缩了传统税率竞争的空间。据OECD统计,截至2026年5月,共同应对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的147个包容性框架成员中,已有60个以上颁布了全球最低税相关立法。规则适用的广覆盖使加勒比辖区难以置身事外。在此背景下,本次会议将全球最低税与税收激励列为重点议题,反映出辖区对规则适配的迫切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全球最低税规则在设计上通过“实质性排除”等机制,对基于经济实质的税收激励予以保护,这意味着加勒比辖区并非简单被动接受规则,而是探索将竞争重心从“低税率”转向“实质性投资与高效治理”。此外,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赋予低税来源国对辖区内利润优先征税的权利,为加勒比辖区在规则框架内保留部分税收主权、引导实质投资提供了制度空间。会议期间,各方就如何在守住国内资源动员能力的同时,重构符合国际规则的税收激励体系展开讨论。这一方向与全球税收治理从“逐底竞争”迈向“底线公平”的整体趋势高度契合。
搭建常态化合作平台,加强区域税收能力建设
2025年3月,加勒比税务外联计划启动,由加勒比共同体牵头,联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OECD及世界银行集团等多个国际组织共同实施。2026年,该计划持续开展。其中包括:2月聚焦税收教育与自愿遵从进行讨论;3月围绕增值税数字化转型进行讨论;4月围绕转让定价专题研讨,探讨支柱一金额B对分销活动的适用性,以及旅游业、分销业的转让定价风险;5月围绕电子发票与数字化持续交易报告展开研讨,伯利兹、毛里求斯分享了实施经验;6月聚焦税收数据能力建设开展研讨。这些研讨对于支持区域税收能力建设、同行学习与政策对话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在国际税收透明度领域,由税收透明度与信息交换全球论坛主导的“加勒比对话”逐步推进,旨在支持加勒比地区落地应请求信息交换(EOIR)与共同申报准则(CRS)等国际税收透明度标准。该对话覆盖该地区16个国家,其中半数已是税收透明度与信息交换全球论坛成员。在法律框架层面,加勒比地区的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加勒比共同体于2025年宣布更新其税收协定,以对接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多个加勒比离岸金融中心已着手落实新的国际标准。开曼群岛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了经修订的CRS及CARF(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国内法规;英属维尔京群岛亦自同日起实施CRS修订案(CRS2.0);安圭拉于2026年7月1日生效了CRS2.0修订法规;巴哈马政府于2026年3月提出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修正法案,以确保其CRS制度持续符合国际标准。这些立法行动表明,加勒比地区推动国际税收透明度标准从政策承诺,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国内法律规范。
对加勒比地区而言,税收透明度的深化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主动对接CRS、EOIR等标准,有助于摆脱“离岸避税港”的负面标签,重塑其在国际税收治理中的合规形象;另一方面,通过有效运用交换数据,辖区能够提升跨境税源管控能力,将税收透明度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国内收入。随着全球税收透明度标准在加勒比地区的深入推进,相关辖区正逐步将CRS、EOIR等标准纳入本国制度建设与实施安排,区域透明度网络日趋紧密。
激励重心从“低税率”转向“高效治理”
加勒比地区的实践,本质上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税收治理变局中的适应性调整。辖区经济体量小、税基狭窄、对国际资本流动高度敏感,全球最低税与透明度标准的双重约束,迫使其重新定位税收政策的功能:从依靠税率优惠吸引资本,转向依靠营商环境、基础设施与征管效率提升竞争力。
从加勒比地区的实践可以看出,在设计区域性、行业性等特定税收激励规则时,须统筹考量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合规约束。随着15%全球最低税率的广覆盖,单纯依靠低税率的激励工具,可能因有效税率不足而失效。应推动激励重心从“低税率”转向“实质性投资与高效治理”,在守住国内资源动员能力的同时契合国际规则。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伴随税收治理环境持续演变,税务合规的价值内涵应不断拓展,逐步由侧重风险防范的基础管理事项,转变为企业现代化治理的关键组成部分;税法遵从也应在守住合规底线的基础上,逐步成为企业主动锻造的核心竞争力。
自2026年2月《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施行以来,该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实施方案,将《条例》关于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监督贯通协同等方面的要求,细化为6大类22项任务56个具体举措,持续加强和规范执法监督。
在税务行政复议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形:纳税人因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处理等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作为被申请人的税务机关自查发现问题,主动撤销了原行政行为。
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细化自我纠正、调解、释法说理、多元审理等制度,确立了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为税务行政复议提供了更有效的制度标尺。
在国际税收合作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加勒比地区正在从传统的离岸低税中心,加速转向主动对接并适应国际税收新规则。这一方向与全球税收治理从“逐底竞争”迈向“底线公平”的整体趋势高度契合。
7月30日—31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与加勒比共同体/加勒比税收管理组织、英联邦税收管理员协会、美洲税收管理中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加勒比区域技术援助中心及世界银行集团,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联合举办加勒比税收与发展区域会议。会议围绕全球最低税与税收激励、旅游业税收、税收管理现代化以及国际税收透明度标准实施等议题开展交流。
在国际税收合作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加勒比地区正在从传统的离岸低税中心,加速转向主动对接并适应国际税收新规则。
全球最低税成为区域税制重塑的重要议题
长期以来,加勒比地区是全球重要的离岸金融与低税辖区聚集地,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等辖区以零税率或极低税率吸引跨国投资,税收激励构成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然而,随着全球最低税(GloBE)规则的落地实施,15%的有效最低税率实质上压缩了传统税率竞争的空间。据OECD统计,截至2026年5月,共同应对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的147个包容性框架成员中,已有60个以上颁布了全球最低税相关立法。规则适用的广覆盖使加勒比辖区难以置身事外。在此背景下,本次会议将全球最低税与税收激励列为重点议题,反映出辖区对规则适配的迫切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全球最低税规则在设计上通过“实质性排除”等机制,对基于经济实质的税收激励予以保护,这意味着加勒比辖区并非简单被动接受规则,而是探索将竞争重心从“低税率”转向“实质性投资与高效治理”。此外,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赋予低税来源国对辖区内利润优先征税的权利,为加勒比辖区在规则框架内保留部分税收主权、引导实质投资提供了制度空间。会议期间,各方就如何在守住国内资源动员能力的同时,重构符合国际规则的税收激励体系展开讨论。这一方向与全球税收治理从“逐底竞争”迈向“底线公平”的整体趋势高度契合。
搭建常态化合作平台,加强区域税收能力建设
2025年3月,加勒比税务外联计划启动,由加勒比共同体牵头,联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OECD及世界银行集团等多个国际组织共同实施。2026年,该计划持续开展。其中包括:2月聚焦税收教育与自愿遵从进行讨论;3月围绕增值税数字化转型进行讨论;4月围绕转让定价专题研讨,探讨支柱一金额B对分销活动的适用性,以及旅游业、分销业的转让定价风险;5月围绕电子发票与数字化持续交易报告展开研讨,伯利兹、毛里求斯分享了实施经验;6月聚焦税收数据能力建设开展研讨。这些研讨对于支持区域税收能力建设、同行学习与政策对话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在国际税收透明度领域,由税收透明度与信息交换全球论坛主导的“加勒比对话”逐步推进,旨在支持加勒比地区落地应请求信息交换(EOIR)与共同申报准则(CRS)等国际税收透明度标准。该对话覆盖该地区16个国家,其中半数已是税收透明度与信息交换全球论坛成员。在法律框架层面,加勒比地区的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加勒比共同体于2025年宣布更新其税收协定,以对接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多个加勒比离岸金融中心已着手落实新的国际标准。开曼群岛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了经修订的CRS及CARF(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国内法规;英属维尔京群岛亦自同日起实施CRS修订案(CRS2.0);安圭拉于2026年7月1日生效了CRS2.0修订法规;巴哈马政府于2026年3月提出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修正法案,以确保其CRS制度持续符合国际标准。这些立法行动表明,加勒比地区推动国际税收透明度标准从政策承诺,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国内法律规范。
对加勒比地区而言,税收透明度的深化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主动对接CRS、EOIR等标准,有助于摆脱“离岸避税港”的负面标签,重塑其在国际税收治理中的合规形象;另一方面,通过有效运用交换数据,辖区能够提升跨境税源管控能力,将税收透明度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国内收入。随着全球税收透明度标准在加勒比地区的深入推进,相关辖区正逐步将CRS、EOIR等标准纳入本国制度建设与实施安排,区域透明度网络日趋紧密。
激励重心从“低税率”转向“高效治理”
加勒比地区的实践,本质上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税收治理变局中的适应性调整。辖区经济体量小、税基狭窄、对国际资本流动高度敏感,全球最低税与透明度标准的双重约束,迫使其重新定位税收政策的功能:从依靠税率优惠吸引资本,转向依靠营商环境、基础设施与征管效率提升竞争力。
从加勒比地区的实践可以看出,在设计区域性、行业性等特定税收激励规则时,须统筹考量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合规约束。随着15%全球最低税率的广覆盖,单纯依靠低税率的激励工具,可能因有效税率不足而失效。应推动激励重心从“低税率”转向“实质性投资与高效治理”,在守住国内资源动员能力的同时契合国际规则。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