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一图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这项留抵退税新政惠及面广,优惠力度大,其中有些细微的政策规定,实务中需重点关注。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发展起来的新能源汽车,被视为新时代最理想的交通工具。近年来,世界各国积极开发新能源与可替代性能源,用以解决能源危机以及保护环境。您是否想知道出口新能源汽车和电池需要取得目的地国家的什么认证?符合哪些标准呢?下面就请一起来了解一下。
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明确了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10日发布。
1月1日,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及中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10个国家率先生效。
据新华社,《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10日发布。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意见为今后一个…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日前发布的“官方外汇储备货币构成(COFER)”数据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币在COFER中占比创五年以来新高。观察人士认为,人民币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折射出中国经济在国际社会赢得更多“信任票”。
当前,合伙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并对外转让的行为并不少见。对合伙企业投资人来说,自己直接进行股票交易和通过合伙企业开展股票交易,个人所得税税目不同,适用税率也不同——直接进行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通过合伙企业开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经营所得。相关纳税…
3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下文简称“1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相继出台,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对符合条件纳税人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我们一起来看看要点吧!
海关对消耗性物料按照保税方式进行监管。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消耗性物料,不受企业性质、贸易方式(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是否单独申报进口的限制。 ​​​
为了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
对于相关企业来说,要想合规享受属于自己的那份退税“大餐”,首先需要搞懂相关的具体政策规定。
随着海关各项支持举措的落地,上合示范区跨境电商业务量快速上升,影响力不断扩大,为上合示范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021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下的世界经济艰难复苏,全球供应链受阻问题愈发突出,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摩擦加剧,全球经济贸易运行的不确定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