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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离境退税制度 撬动入境消费市场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黄涛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1月—9月,全国范围内办理离境退税境外旅客人数同比增长229.8%,退税金额同比增长97.4%。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1月—9月,全国范围内办理离境退税境外旅客人数同比增长229.8%,退税金额同比增长97.4%。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制度,是将境外旅客在目的地国购买并带出境消费的商品价格中所含的、在该国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退还的一种制度。该制度能直接促进入境旅游消费,有利于提升目的国旅游竞争力,塑造开放、便利的国际形象。

  多国离境退税制度突出“便利性”

  离境退税制度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瑞典,目前在欧盟主要成员国、新加坡、韩国、俄罗斯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施行。

  欧盟离境退税制度具备高度市场化和数字化的特点。Global Blue、Premier Tax Free等第三方退税机构在欧洲市场占据主导地位,他们与商户签约、为旅客提供退税服务,同时承担垫付和汇兑风险功能,形成完善的商业运行体系。这一体系的优势是能够为旅客提供跨国退税、多币种结算等增值服务。比如,旅客可以选择在离开最后一个欧盟成员国时,统一办理在各国购买商品的退税。数字化探索方面,许多第三方退税机构推出移动应用,通过电子发票识别、在线申请退税、办理进度实时追踪等功能提升退税体验。欧盟便利服务的背后也有明显的短板,市场化带来的高手续费导致旅客实际到手的退税金额往往只有法定退税额的70%—80%。

  新加坡离境退税制度的成熟度和便利性全球领先。作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新加坡退税体系的核心是政府主导建设的eTRS系统。该系统以高度集成化和标准化的技术架构链接了新加坡国内所有退税服务机构,集成商户、退税机构、海关、银行、税务等主体的数据。离境时,旅客在机场自助终端扫描护照,系统可以自动调取购物记录进行验核。整个过程在3分钟内即可完成,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

  韩国离境退税制度以即时性提升旅客消费体验。在韩国,境外旅客在离境退税商店购物时,商家可直接扣除税款,旅客当场享受免税价格,无需离境后再办理相关退税手续。这种“即时退税”模式实际上接近于免税购物体验。韩国还将便利店纳入离境退税体系,即便旅客在购物时没有现场退税,也可以在遍布全国的便利店办理离境退税手续,极大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度。“即时退税”模式背后是一套完善的信用担保和风险防控机制:商户在提供即时退税服务时,需要银行或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以确保旅客真正离境。若旅客未按规定离境,税款将从商户的担保账户中扣除。这种机制既保障了税收安全,又实现了服务便利化。

  进一步优化我国离境退税制度

  今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放宽退税商店备案条件、下放退税商店备案层级、降低退税物品金额门槛、上调现金退税限额等;并发布公告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推广至全国。各地亦因地制宜探索离境退税便利举措。比如,“即买即退”跨城、跨省通办不断推进;深圳依托粤港澳大湾区融合优势增设陆路口岸,试点推广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一码”便利化模式;上海印发《上海市优化离境退税消费环境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退税商店超过3000家、退税网点超过10000个的目标,并配套出台减免代理费等支持举措。

  结合多国实践,笔者认为可从政策、服务、风控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我国离境退税制度与服务体系,提升我国入境游消费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政策层面,离境退税相关规定有待完善。应细化明确退税物品范围。按照现行规定,“禁止、限制出境的物品不予退税”。但是,“限制出境”这一概念缺乏具体界定标准。比如,实践中对何种程度的含金银饰品属于“限制出境”范畴存在争议。另外,可研究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成为离境退税商店。许多“老字号”商铺、非遗工艺品店、特色手工艺品店、设计师品牌店售卖的商品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和吸引力,但因其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而无法备案成为退税商店。未来,可在条件成熟时放开小规模纳税人备案离境退税商店资质。

  服务层面,离境退税体验有升级空间。从旅客购物退税流程考虑,离境退税主要涉及购物开单、申请退税、验核离境等环节。如果实现境外旅客出入境自动记录,并实时同步至退税商店购物环节,将极大节省旅客购物环节身份核验时间。退税环节,可参考韩国模式进一步提升退税便利性,实现旅客在购物环节即时退税,或凭借电子单据,实现退税款线上“一键申领、即时到账”。验核离境环节,可考虑参考新加坡模式,依托自助终端快速核对。实现各流程无缝衔接,不仅需要税务、海关、财政、移民、银行数据高度融合,建立全国层面的数据交换枢纽,还需要配套完善的信用担保机制、金融创新机制、跨境支付机制。此外,可借鉴欧盟模式,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银行、支付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提供退税服务。我国地域广阔,还应鼓励各地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离境退税便利举措。如考虑到港深、珠澳陆地接壤,大湾区人员交流日益频繁,珠三角城市可探索跨地域物流退税模式,允许退税物品通过专用物流渠道出境,而不必由游客本人携带出境。

  风险层面,应完善全流程精准监管网络。离境退税涉及的监管风险主要是退税物品回流导致的税款流失。相较出口退税监管风险,其风险点明确。建议结合出口退税领域的监管经验,推动完善职责明确、路径清晰、惩戒完善的离境退税风险全流程精准监管网络,确保离境退税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市场秩序。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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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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