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财税干货
分享
印花税常见误区
来源:厦门税务 作者: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营业账簿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伙企业转让合伙人份额为财产份额转让,不属于股权转让书据征收范围,不征印花税。

  01、合伙人缴纳出资额,合伙企业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错!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营业账簿印花税。

  02、合伙人转让合伙人份额需要按照“股权转让书据”征收印花税?

  答: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伙企业转让合伙人份额为财产份额转让,不属于股权转让书据征收范围,不征印花税。

  03、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虽然是拍卖程序,但最终根据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转移登记,对法院拍卖的成交确认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四项第1目规定,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属于法律文书,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04、购买软件等无形资产不用缴纳买卖合同印花税?

  答: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税目的备注,买卖合同税目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有关释义,计算机软件是知识产权的载体,属于动产。因此,购买计算机软件的合同属于动产买卖合同,应当按照规定计征买卖合同印花税。

  05、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按申请当年度确认企业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答: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06、企业转让其未全部实缴出资的股权,印花税需要全额申报?

  答: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因此,纳税人应在合同中列明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


税率查询.png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相关推荐

  •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实务问题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

  • 高新技术企业应突出“高”且“新”

    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10年。

  • “透视”限售股减持可能出现的涉税风险

    限售股减持的税收治理,是一场围绕高额资本利得的复杂博弈。它不仅是组织财政收入的技术问题,更是维护资本市场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

  • 保持合理经济增长 促进高质量发展

    把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我国具有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的巨大优势。

  • 多维度协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须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个维度协同推进,推动税务执法从经验式向科学精确转变,提升执法效能,维护法治公平。

  • 中国企业出海投资的国际税务多维解析

    大型跨国企业通过各种名目复杂的跨境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至不具备充分经济实质和合理商业目的的低税地司法管辖区实体,从而将全球税负控制在极低水平,严重侵害市场国税收利益,严重扰乱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和不满。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对构建“税费皆重”格局的思考
4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55个办税问答【上】
5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一)
6
数字经济税收“双支柱”问答:支柱二GloBE规则十五问
7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环保税申报事项与问题解答
8
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关注这些新变化
热门视频 更多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对构建“税费皆重”格局的思考
印花税常见误区
厦门税务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营业账簿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伙企业转让合伙人份额为财产份额转让,不属于股权转让书据征收范围,不征印花税。
 

  01、合伙人缴纳出资额,合伙企业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错!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营业账簿印花税。

  02、合伙人转让合伙人份额需要按照“股权转让书据”征收印花税?

  答: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伙企业转让合伙人份额为财产份额转让,不属于股权转让书据征收范围,不征印花税。

  03、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虽然是拍卖程序,但最终根据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转移登记,对法院拍卖的成交确认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四项第1目规定,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属于法律文书,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04、购买软件等无形资产不用缴纳买卖合同印花税?

  答: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税目的备注,买卖合同税目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有关释义,计算机软件是知识产权的载体,属于动产。因此,购买计算机软件的合同属于动产买卖合同,应当按照规定计征买卖合同印花税。

  05、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按申请当年度确认企业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答: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06、企业转让其未全部实缴出资的股权,印花税需要全额申报?

  答: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因此,纳税人应在合同中列明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


税率查询.png

热门推荐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实务问题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
高新技术企业应突出“高”且“新”
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10年。
“透视”限售股减持可能出现的涉税风险
限售股减持的税收治理,是一场围绕高额资本利得的复杂博弈。它不仅是组织财政收入的技术问题,更是维护资本市场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
保持合理经济增长 促进高质量发展
把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我国具有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的巨大优势。
多维度协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须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个维度协同推进,推动税务执法从经验式向科学精确转变,提升执法效能,维护法治公平。
中国企业出海投资的国际税务多维解析
大型跨国企业通过各种名目复杂的跨境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至不具备充分经济实质和合理商业目的的低税地司法管辖区实体,从而将全球税负控制在极低水平,严重侵害市场国税收利益,严重扰乱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和不满。
© 2002-2021 Taxrefund.com.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