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财税动态
分享
整合管理资源 不断优化执法方式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廖呈钱

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探索实施的“统筹入户执法”机制,是基层税务机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落实税务总局“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税务执法行为”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依托信息技术进行执法工作流程和制度创新的一次有益实践…

  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探索实施的“统筹入户执法”机制,是基层税务机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落实税务总局“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税务执法行为”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依托信息技术进行执法工作流程和制度创新的一次有益实践。从实施效果看,其不仅实现了执法资源利用效率与执法效能的双重提升,同时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提升执法资源利用效率。为实现入户执法统筹管理,临汾市税务局颁布了《关于实施统筹入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构建了由法制部门牵头统筹,征管、风控等部门协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并在内网平台搭建了统筹入户执法应用模块,以强化信息交互。这些举措不仅增强了征管、风控、稽查等不同部门对于同一企业入户执法任务信息的沟通交流能力,也为不同部门加强执法协作、实现统筹入户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临汾市税务局明确的“一次入户、多事统办、结果共享”管理原则,分属不同部门的多项入户任务经统筹后,在部门协作的基础上,实现了入户部门、入户人员减少,但核查事项不减少的管理目标。日常工作中,企业发票赋额调整、经营信息核实等征管部门的入户核查事项,可由风控等其他部门人员在入户核查时代办完成;对于风控部门发现的一些企业涉税疑点,稽查部门可在入户核查时予以协作核实。通过对多部门入户执法任务实施统筹管理,临汾税务有效提高了单位时间内的执法资源利用效率。

  减少入户次数,提升执法效能。统筹入户管理机制实施后,由于征管、风控、稽查等部门的入户执法任务信息实现了实时交流共享,经过扎口统筹和部门协作,不同条线对同一企业的多个入户执法任务进行统筹整合后,形成了“一户一清单”的集成化入户执法方案,税务人员一次入户即可完成以前多批税务人员多次入户才能完成的核查和执法事项,既提高了税务执法效能,又有效减少了入户执法频率和次数。

  对于企业来说,这种统筹任务、集成化入户的执法方式,精准、高效,事半功倍。在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打扰、有效降低企业负担的同时,税务人员精准的涉税风险排查、透彻的税收政策辅导、有针对性的涉税业务指导,使“一次入户执法”变成了对企业涉税业务的“一次全面体检”,有利于企业消除涉税风险隐患,促进合规经营。

  (作者: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税率查询.png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相关推荐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推进!

    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 官方首提制定地方附加税法

    财政部披露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在涉及2026年工作打算时,该报告首次提出做好地方附加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这也是官方首次提出制定地方附加税法。

  • 一文算清长护险“费率制”:月入5000交多少?财政如何补?

    作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的“第六险”,长护险旨在解决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难题。《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费率制”筹资模式,总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并针对职工、退休人员、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设计了差异化缴费路径…

  • “地方附加税”改革将启,万亿级新税种如何设立

    中央选择“一税两费”合并成为地方附加税,跟它们有一定相似性有关。目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税对象一致,均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而且税基一致,也都是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 改革消费税 健全地方税体系

    健全地方税体系,要以消费税改革为突破口,以增强地方财力的可持续性为主要目标,逐步培育稳定税源。同时,应着眼于地方重点产业的发展,涵养优质税源,健全跨区域协同机制,优化征收机制。

  • 增值税法实施近3个月来,哪些行业受益?

    自2026年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但不早于2026年1月1日。也就是说,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因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前期销售额的,应计入对应所属期的销售额,当累计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追溯登记为一般…

热门文章
1
边境小额贸易,你真的了解吗?(文末附边境小额贸易便捷退税方案)
2
重大利好!30多国启用“人民币”结算,你知道都是哪些国家吗?
3
5月1日起,部分钢铁产品调整关税及取消出口退税
4
两办印发《意见》,勾画税收征管改革蓝图!
5
税务总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11个问答
6
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内新购置设备税前扣除
7
财政部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征意见
8
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意见》开局良好成效初显
热门视频 更多
热门文章
1
边境小额贸易,你真的了解吗?(文末附边境小额贸易便捷退税方案)
2
重大利好!30多国启用“人民币”结算,你知道都是哪些国家吗?
3
5月1日起,部分钢铁产品调整关税及取消出口退税
整合管理资源 不断优化执法方式
中国税务报
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探索实施的“统筹入户执法”机制,是基层税务机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落实税务总局“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税务执法行为”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依托信息技术进行执法工作流程和制度创新的一次有益实践…
 

  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探索实施的“统筹入户执法”机制,是基层税务机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落实税务总局“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税务执法行为”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依托信息技术进行执法工作流程和制度创新的一次有益实践。从实施效果看,其不仅实现了执法资源利用效率与执法效能的双重提升,同时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提升执法资源利用效率。为实现入户执法统筹管理,临汾市税务局颁布了《关于实施统筹入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构建了由法制部门牵头统筹,征管、风控等部门协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并在内网平台搭建了统筹入户执法应用模块,以强化信息交互。这些举措不仅增强了征管、风控、稽查等不同部门对于同一企业入户执法任务信息的沟通交流能力,也为不同部门加强执法协作、实现统筹入户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临汾市税务局明确的“一次入户、多事统办、结果共享”管理原则,分属不同部门的多项入户任务经统筹后,在部门协作的基础上,实现了入户部门、入户人员减少,但核查事项不减少的管理目标。日常工作中,企业发票赋额调整、经营信息核实等征管部门的入户核查事项,可由风控等其他部门人员在入户核查时代办完成;对于风控部门发现的一些企业涉税疑点,稽查部门可在入户核查时予以协作核实。通过对多部门入户执法任务实施统筹管理,临汾税务有效提高了单位时间内的执法资源利用效率。

  减少入户次数,提升执法效能。统筹入户管理机制实施后,由于征管、风控、稽查等部门的入户执法任务信息实现了实时交流共享,经过扎口统筹和部门协作,不同条线对同一企业的多个入户执法任务进行统筹整合后,形成了“一户一清单”的集成化入户执法方案,税务人员一次入户即可完成以前多批税务人员多次入户才能完成的核查和执法事项,既提高了税务执法效能,又有效减少了入户执法频率和次数。

  对于企业来说,这种统筹任务、集成化入户的执法方式,精准、高效,事半功倍。在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打扰、有效降低企业负担的同时,税务人员精准的涉税风险排查、透彻的税收政策辅导、有针对性的涉税业务指导,使“一次入户执法”变成了对企业涉税业务的“一次全面体检”,有利于企业消除涉税风险隐患,促进合规经营。

  (作者: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税率查询.png

热门推荐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推进!
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官方首提制定地方附加税法
财政部披露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在涉及2026年工作打算时,该报告首次提出做好地方附加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这也是官方首次提出制定地方附加税法。
一文算清长护险“费率制”:月入5000交多少?财政如何补?
作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的“第六险”,长护险旨在解决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难题。《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费率制”筹资模式,总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并针对职工、退休人员、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设计了差异化缴费路径…
“地方附加税”改革将启,万亿级新税种如何设立
中央选择“一税两费”合并成为地方附加税,跟它们有一定相似性有关。目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税对象一致,均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而且税基一致,也都是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改革消费税 健全地方税体系
健全地方税体系,要以消费税改革为突破口,以增强地方财力的可持续性为主要目标,逐步培育稳定税源。同时,应着眼于地方重点产业的发展,涵养优质税源,健全跨区域协同机制,优化征收机制。
增值税法实施近3个月来,哪些行业受益?
自2026年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但不早于2026年1月1日。也就是说,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因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前期销售额的,应计入对应所属期的销售额,当累计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追溯登记为一般…
© 2002-2021 Taxrefund.com.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