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电子”“信息”等字眼反复出现,并确立电子凭证、电子资料法律效力。
【新闻回放】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电子”“信息”等字眼反复出现,并确立电子凭证、电子资料法律效力。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税收征管法的修订,顺应了数字化时代发展要求,巩固了近年来税收征管改革成果,有利于促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在数字经济浪潮席卷全球的背景下,财税管理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命题。那么,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中小微企业)而言,其财税管理数字化转型将何去何从?
大型企业凭借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财税管理已从信息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以中国宝武为例,集团加快财税管理数字化建设,持续完善自身数据平台建设,其财务中心在信息搜集、财务审核、流程优化和税务管理等多个领域应用大模型技术,且已取得良好成果。河南税捷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松发现,目前,中小微企业的财税信息化系统建设还比较薄弱,很多中小微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存在“不敢转、不会转”的问题。
甘肃永诚税务师事务所近3年服务了300余家中小微企业,该所项目总监王明玉发现,中小微企业选择财税信息化工具时,首要考虑成本控制与合规避险,目前不同类型中小微企业的财税管理信息化水平差异较大,20%的科技型、电商类中小微企业已建立业财税一体化系统,实现业务数据与财务核算的自动流转。然而,近半数传统制造业、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仍依赖手工台账与Excel表格,存在月末集中补录数据的现象。部分中小微企业仍将财税管理等同于“开发票+报税”,缺乏数字化认知。
“‘不敢转、不会转’的中小微企业,可能主要面临3方面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经济分析处一级主任科员杨冲介绍,部分中小微企业的管理者没有财税专业背景,对税法的了解不够全面和具体,导致缺乏规范的纳税观念,不理解税务合规在企业诚信经营和长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税务风险管理意识相对薄弱。实践中,中小微企业的硬件设施、软件系统与大企业相比相对落后,难以完全满足当前数字化税务管理的需求。同时,一些中小微企业不重视也不愿意支出专门费用聘请财税管理复合型人才,财税管理信息化水平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更遑论智能化水平了。
今年,税务部门将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税费征管基础全面夯实,并以此为抓手促进效能税务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同时,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看,也对纳税人税务管理的数字化有所考虑。“今后,中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加强财税管理信息化,有效管控税务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务咨询专家聂迪说。
结合中小微企业“规模小、资源少”的特点,聂迪建议中小微企业依据自身情况分阶段推进财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逐步提升财税管理能力。具体来说,在初步建设阶段,中小微企业可以引入SaaS发票管理平台,实现发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完成线上发票申请与开具、进项发票自动采集查验、多维发票分析等基础功能建设,提高效率并确保合规;在进阶建设阶段,中小微企业可以引入标准化轻量级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对核心业务进行线上管理,通过系统集成实现业财税一体化;在发展成熟阶段,中小微企业可以引入BI(商业智能)分析工具,对业财税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支持。
在强化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方面,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优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和流程,通过“政策依据+制度规范+系统建设”三管齐下的方式实现财税合规。其中,在业务管控流程层面,可以设置税务合规校验节点,达到前置风险防控目标,如对采购合同税务条款进行审核,对报销发票异常进行监控等;在数字化税务系统建设层面,可以在税务信息化系统中内嵌风险预警指标,如申报比对校验、税负率波动监控、成本激增预警等,实时监控运行状况,生成风险报告并及时处理优化。
在提升财税管理能力方面,中小微企业应从管理层加强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转变税务管理观念;组建专业团队共同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内部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增强全体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避免因缺乏税务合规意识引发涉税风险。针对人才短缺问题,中小微企业可以加强与高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开展定制化培训课程,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提升企业财税管理能力。“目前,部分省市设置数字化转型专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软硬件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相关企业可以持续关注、积极申请。”杨冲说。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度设计对清洁能源投资具有“隐形杠杆”作用。企业所得税既可以通过基础税收条款间接影响清洁能源投资,也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对投资产生直接影响。
完善经营者集中监管规则体系,从增强透明度、健全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提高便利度等方面,帮助民营企业更精准地识别竞争合规风险,激发民营经营主体投资并购活力。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 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出口高质量发展。《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闻回放】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电子”“信息”等字眼反复出现,并确立电子凭证、电子资料法律效力。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税收征管法的修订,顺应了数字化时代发展要求,巩固了近年来税收征管改革成果,有利于促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在数字经济浪潮席卷全球的背景下,财税管理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命题。那么,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中小微企业)而言,其财税管理数字化转型将何去何从?
大型企业凭借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财税管理已从信息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以中国宝武为例,集团加快财税管理数字化建设,持续完善自身数据平台建设,其财务中心在信息搜集、财务审核、流程优化和税务管理等多个领域应用大模型技术,且已取得良好成果。河南税捷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松发现,目前,中小微企业的财税信息化系统建设还比较薄弱,很多中小微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存在“不敢转、不会转”的问题。
甘肃永诚税务师事务所近3年服务了300余家中小微企业,该所项目总监王明玉发现,中小微企业选择财税信息化工具时,首要考虑成本控制与合规避险,目前不同类型中小微企业的财税管理信息化水平差异较大,20%的科技型、电商类中小微企业已建立业财税一体化系统,实现业务数据与财务核算的自动流转。然而,近半数传统制造业、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仍依赖手工台账与Excel表格,存在月末集中补录数据的现象。部分中小微企业仍将财税管理等同于“开发票+报税”,缺乏数字化认知。
“‘不敢转、不会转’的中小微企业,可能主要面临3方面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经济分析处一级主任科员杨冲介绍,部分中小微企业的管理者没有财税专业背景,对税法的了解不够全面和具体,导致缺乏规范的纳税观念,不理解税务合规在企业诚信经营和长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税务风险管理意识相对薄弱。实践中,中小微企业的硬件设施、软件系统与大企业相比相对落后,难以完全满足当前数字化税务管理的需求。同时,一些中小微企业不重视也不愿意支出专门费用聘请财税管理复合型人才,财税管理信息化水平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更遑论智能化水平了。
今年,税务部门将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税费征管基础全面夯实,并以此为抓手促进效能税务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同时,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看,也对纳税人税务管理的数字化有所考虑。“今后,中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加强财税管理信息化,有效管控税务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务咨询专家聂迪说。
结合中小微企业“规模小、资源少”的特点,聂迪建议中小微企业依据自身情况分阶段推进财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逐步提升财税管理能力。具体来说,在初步建设阶段,中小微企业可以引入SaaS发票管理平台,实现发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完成线上发票申请与开具、进项发票自动采集查验、多维发票分析等基础功能建设,提高效率并确保合规;在进阶建设阶段,中小微企业可以引入标准化轻量级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对核心业务进行线上管理,通过系统集成实现业财税一体化;在发展成熟阶段,中小微企业可以引入BI(商业智能)分析工具,对业财税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支持。
在强化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方面,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优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和流程,通过“政策依据+制度规范+系统建设”三管齐下的方式实现财税合规。其中,在业务管控流程层面,可以设置税务合规校验节点,达到前置风险防控目标,如对采购合同税务条款进行审核,对报销发票异常进行监控等;在数字化税务系统建设层面,可以在税务信息化系统中内嵌风险预警指标,如申报比对校验、税负率波动监控、成本激增预警等,实时监控运行状况,生成风险报告并及时处理优化。
在提升财税管理能力方面,中小微企业应从管理层加强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转变税务管理观念;组建专业团队共同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内部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增强全体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避免因缺乏税务合规意识引发涉税风险。针对人才短缺问题,中小微企业可以加强与高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开展定制化培训课程,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提升企业财税管理能力。“目前,部分省市设置数字化转型专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软硬件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相关企业可以持续关注、积极申请。”杨冲说。